本网概况 通知公告 投稿专区 人才招聘 对外联络 法律声明 人员查询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文学

辽宁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

时间:2022-06-06 09:32:38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近日,辽宁省首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在沈阳市启动运行。

  沈阳市皇姑区人社局与区法院联手创建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实行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法律援助一体化运行,开通集中受理、多元调处、裁审衔接、立审执全链条贯通服务,全方位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权益保障中心下设接待中心、劳动监察调解中心、劳动仲裁庭、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法律咨询援助中心。接待中心接到投诉后,根据诉求情况将案件分流至劳动监察调解中心或劳动仲裁庭受理,案件专班小组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取证,进行调解或审理。对劳动监察调解不成的或不服仲裁裁决的案件,劳动者可直接到中心设立的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由书记员指导劳动者进行立案。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受理案件后,根据案件繁简情况,由速裁团队法官即时进行调解询问,并排期开庭,简易案件15日内开庭,较复杂案件25日或45日内开庭。

  来源:《工人日报》

  (责编:蔡雨荷、黄瑾)

相关阅读

中国法治宣教网 fzwh.cslai.org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 主办 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承办

京ICP备13008251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1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