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概况 通知公告 投稿专区 人才招聘 对外联络 法律声明 人员查询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艺术

以案说法|做好事可以要求支付报酬吗?

时间:2023-02-06 11:32:33 来源:人民网 作者:

       案例

  李二遛弯时捡到了一只狗,按照狗牌上的电话多次联系狗的主人张三,始终无法接通,李二只好将狗带回家。一周后,张三联系李二还狗,李二如约归还,并要求张三支付狗粮费150元和报酬500元。张三拒绝道:“狗粮费是应该给的,可是你怎么还要报酬呢?”李二可以要求支付报酬吗?

       以案说法

  不可以。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中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责编:薄晨棣、秦华)

相关阅读

中国法治宣教网 fzwh.cslai.org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 主办 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承办

京ICP备13008251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1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