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概况 通知公告 投稿专区 人才招聘 对外联络 法律声明 人员查询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艺术

以案说法|合同一方名称改变,影响债务履行吗?

时间:2023-02-07 11:32:56 来源:人民网 作者:

       案例

  小张向A合作社贷款并签订了贷款协议,为期3年。不久,A合作社改为A农商银行。贷款到期后,小张以合作社改为商业银行,原先的贷款机构不存在为由拒绝还款。小张的理由成立吗?

       以案说法

  不成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责编:薄晨棣、秦华)

相关阅读

中国法治宣教网 fzwh.cslai.org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 主办 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承办

京ICP备13008251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1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