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李文茜 通讯员 肖晓蓁 郑丽纯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通过灵活运用财产保全置换机制,以银行保函置换被冻结的基本账户存款,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全力挽救因涉诉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
2021年,A公司因与项目建设方在工程款结算上存在争议,导致其未能向分包方B公司支付1400余万元工程款及相应利息。B公司遂向盐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经审查,法院依法冻结了A公司银行存款1300余万元。
账户被冻结后,A公司立即向承办法官沈鸿反映困境:“公司账户被冻,工资发不出、社保缴不了,项目款支付全部中断,企业可能就此停摆。”
一边是申请人亟待兑现的胜诉权益,另一边是被保全企业生死存亡的经营危机,如何平衡双方利益、寻找最优解,考验着司法的智慧。
了解到A公司的情况后,法官立即核实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性质等基本情况,对案件采取的所有保全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在查明确系基本账户被冻结后,向A公司释明等额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等不同置换方案。
结合A公司在银行授信充足的情况,法官建议其优先申请开具银行保函。然而,担保银行对保函期限长达数年且需自动续保存有顾虑。为此,沈鸿多次与银行沟通,说明案件实际情况与企业生存需求,最终推动银行出具符合法院要求的《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函》。
尽管担保问题得以解决,申请人B公司起初仍对解除冻结后的资金安全表示担忧。法官耐心向其阐明:保函具有与冻结资金同等的担保效力,若A公司未履行义务,B公司可向银行直接主张权利;同时,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更有利于从根本上保障债权的实现。经过沟通,B公司最终予以认可。
盐田法院对银行的担保资质、保函条款、担保金额、有效期等重点要素进行全面审查后,在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即作出置换裁定,同时通过内部协同工作机制,快速与执行局对接、沟通,执行局于保全裁定作出次日即办理账户解冻手续,整个过程仅用不到48小时便告完成,资金流的“活水”迅速涌入A公司运转的每个环节,让这家“濒危”企业重焕生机。
该案是盐田法院灵活运用保全措施、护航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持续探索司法助力营商环境提升新路径,设立司法助企工作室,快速处置企业在保全、执行过程中的异议,最大限度降低诉讼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为辖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