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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宣教网通讯员招聘简章

时间:2026-06-03 10:42:32 来源:中国法治宣教网 作者:王雅琪

      中国法治宣教网是基于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化工作委员会发展理念设立的法治文艺创作、调研、宣教及法治文化交流和传播的平台。为适应新时代法治宣教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优化内容生产机制,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全国各地的法治动态、典型经验和创新实践,提升中国法治宣教网(http://fzxj.cslai.org/)的覆盖面、影响力与内容质量,通过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法治意识强、写作能力好的通讯员队伍,构建覆盖各级政法单位、普法机构、高校法学院、法律服务机构及基层法治实践者的信息网络,形成稳定、高效的内容供给体系,将网站打造为权威、鲜活、接地气的全国法治宣教核心平台。
     中国法治宣教网经研究,并报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化工作委员会批准,决定自2026年6月5日起,面向全国选聘通讯员。
  一、通讯员选聘条件
  1.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理论修养和职业道德。
  2.法治素养:在政法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机构、高校、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门等单位工作,或长期参与法治实践的社会人士,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法治宣传经验。
  3.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撰写通讯、报道、案例分析等新闻稿件;能熟练使用电脑及网络工具进行信息报送。
  4.职业追求:热爱法治文化宣传报道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能保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通讯员工作。
  二、通讯员职责
  通讯员是中国法治宣教网网站内容建设的重要支撑,主要职责包括:
  1.信息采集与报送: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地区、单位的法治新闻线索、法治文化发展动态信息、创新实践的优秀人物和典型经验、典型案例等,及时撰写成稿件并向网站指定渠道报送。
  2.内容创作:根据网站栏目设置和宣传重点,积极创作以下类型的稿件:
  新闻动态类:法治要闻、地方工作动态、会议活动报道等。
  经验总结类:普法依法治理的创新做法、先进模式、成功经验等。
  案例分析类:具有宣教意义的法律案例评析等。
  人物故事类:优秀人物报道、法治传奇故事等。
  3.质量把关:对自身报送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不得捏造、抄袭。
  4.参与活动:积极参加中国法治宣教网组织的内部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三、通讯员权利
  1.发稿通道:获得中国法治宣教网专属通讯员投稿和快速审稿通道。
  2.署名权:经审核采用的稿件,将署名通讯员姓名。
  3.学习培训:优先参加中国法治宣教网举办的业务培训、专家讲座等。
  4.身份认证:获得“中国法治宣教网通讯员证”(网站可查询到通讯员信息)
  四、特别声明
  1.通讯员应确保所投稿件为原创,或已获得合法授权,文责自负。因稿件内容引发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名誉权纠纷、隐私权纠纷或其他法律争议,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网站编辑对来稿有审核、修改、删节的权利。是否采用发布稿件,其决定权属网站所有。
  3.通讯员资格及所享有的服务,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劳动或雇佣关系。
  4.通讯员不得利用通讯员身份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有损害中国法治宣教网声誉的行为。如出现此类行为,立即取消通讯员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报名与选聘流程
  1.申请提交:本招聘启事文末附有《中国法治宣教网通讯员申请表》,请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32395801@qq.com,即完成申请提交。
  2.资格初审:网站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通过邮件或微信、短信通知初审结果。
  3.聘用生效:办好相关手续,并经系统确认后,即正式选聘为中国法治宣教网通讯员,开通网站身份查询通道,并发放通讯员证。
  4.启动服务:通讯员开始履行通讯员职责。
  六、业务提升与管理
  1.首次业务培训:完成首批30名通讯员选聘后,组织进行首次业务培训。
  2.常态化管理:通讯员日常投稿发稿、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定期组织业务研讨交流活动等进入常态化运行管理阶段。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810214145

中国法治宣教网通讯员申请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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