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年来,辽宁省盘锦市立足“湿地之都、鱼米之乡”的独特地域禀赋,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打造“地域文化+法治宣传”深度融合模式,整合各县区资源优势,形成了“一村一品、一区一特色”的普法工作新格局。通过稻田地普法、非遗皮影戏、乡村大喇叭、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载体,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田间地头、融入日常生活,实现了普法工作“接地气、有温度、见实效”的生动局面。
深耕地域特色,打造“田间地头”普法品牌
盘锦市将普法工作的触角延伸至广袤乡村和生产一线。大洼区创新推出“稻蟹共生”普法模式,依托百万亩稻田资源,将普法课堂直接搬进蟹田埂头。在春耕备种、秋收晾晒等农忙关键节点,组织“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深入田间地头,围绕土地承包、养殖纠纷、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涉农法律问题,开展“炕头调解+现场普法”活动。例如,新兴镇蟹农刘某某因施工断电导致蟹苗死亡,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条款,成功促成施工方赔偿3万元,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普及了法律知识,全年累计开展田间普法200余场次。
盘山县则针对农村居住分散、农忙集中的特点,大力推广“乡村大喇叭”普法。目前已在178个村(社区)建成“普法大喇叭”173个,覆盖率高达97%,惠及群众19万人。每日早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解读,通过方言土语化的表达,伴随着悠扬的旋律,回荡在乡村的上空,让群众在田间劳作、庭院休憩时都能“听着法律长知识”。全年累计播放普法音频达1.2万小时,“普法大喇叭”已成为盘锦乡村法治宣传“永不消失的广播”。
激活文化基因,构建“非遗+法治”传播矩阵
盘锦市积极挖掘和利用本土文化资源,赋予普法工作深厚的文化底蕴。盘山县以省级非遗“大荒皮影戏”为独特载体,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中的典型案例巧妙改编为皮影剧目。艺人们用独具特色的“盐碱地唱腔”演绎《哪吒闹海》等传统故事,通过皮影人物的生动表演“说法律、讲道理”,在胡家镇、坝墙子镇等乡镇巡回演出50余场,吸引观众超万人次,让古老的非遗文化成为传播法治精神的“活载体”。
此外,盘山县法治文化艺术团自1991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文艺搭台、普法唱戏”。20余名演员精心编排了相声《民法典“典”亮生活》、快板《反诈顺口溜》等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年均演出60余场,深入村屯、学校、企业开展“订单式”普法服务,被誉为“行走的法治宣传队”,有效传承和发扬了法治文化。
聚焦精准服务,推动“分众化+数字化”普法融合
为提升普法的精准性和覆盖面,盘锦市各县区各有侧重,积极探索“分众化+数字化”普法新路径。双台子区推行“靶向滴灌”精准普法,针对青少年、老年人、企业职工等不同群体定制专属普法套餐:在中小学开展“模拟法庭进课堂”“宪法晨读”活动;在集市、养老院设立“反诈宣传站”,通过“有奖问答+案例讲解”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袋”;在社区让居民体验非遗拓印,巧妙融入民法典宣传元素;为小微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全年成功化解劳动纠纷、合同争议87件。
兴隆台区则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全域覆盖的普法网络。线下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5处,设置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知识;线上依托“福尚兴隆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短视频9件,通过“唠嗑式”讲解、动画演示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累计阅读量超30万次,实现了“指尖学法”随时随地。
盘锦市通过一系列富有创意和实效的普法举措,让法治精神在这片湿地大地上生根发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盘锦”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辑: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