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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热点】广东汕头“开门杀”事故司机被判赔百万 舆论肯定司法裁判的安全警示意义

时间:2025-10-29 15:57:39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作者:

舆情概述

       10月17日至19日,综合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2023年6月,广东汕头龙湖区发生一起“开门杀”事故。小车司机徐某敏在路边停车时,未确保停靠位置安全,也未对乘客开门行为尽到提醒或制止义务,导致车内乘客开门与途经的60岁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颅脑重伤昏迷逾两年,经鉴定构成一级和八级伤残。刘某一方先后两次起诉索赔,交警部门认定徐某敏负全部责任,其申请复核后维持原结果。2025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因徐某敏未购买第三者商业险,交强险承保公司赔付14万余元,徐某敏需承担152万余元赔偿,刘某共计获赔166万元。另有媒体报道称徐某敏总计需承担200余万元赔偿款,引发舆论对赔偿金额的讨论。

      此案被报道后,环球网、上观新闻、《广州日报》等媒体接力传播,推高舆情热度,微博话题“#乘客开门杀撞伤人司机被判赔200万#”登上热搜榜第11位。

(微博热搜话题)

      部分舆论认可判决的积极意义,如新京报评论称,此案中,司机被判赔并不冤,而其启示则远超个案赔偿金额本身。法治的终极目标不在惩罚,而在于通过明晰的责任边界塑造秩序。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宁欣表示,此案的积极意义在于,它以高额赔偿的沉重代价推动社会形成安全义务不可转嫁的共识,无论是司机、乘客还是骑行者,唯有将安全规则内化为行为本能,才能真正实现防患于未然的终极目标。部分舆论认为以此个案为鉴再度呼吁加强“开门杀”事故的安全警示宣传。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这200万不仅是赔给伤者的,更是敲给所有人的警钟,道路安全没有“旁观者”,司机多一分谨慎,路人就少一分危险。

(词云图 来源:法治网舆情监测系统)

      截至10月21日11时,相关信息7917条,“#乘客开门杀撞伤人司机被判赔200万#”“#乘客开门杀司机被判赔152万不冤#”“#老人遭开门杀重伤获赔166万#” 等相关话题阅读量累计达3463万。

舆情点评

      近年来,媒体曝出的“开门杀”事故层出不穷,责任认定受到舆论普遍关注。此次汕头案件中,“停车不当行为引发骑车人重伤昏迷两年”“司机负全责”等信息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发热议。案件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赔付争议等议题,直接关联公众出行安全与权益保障,引发广泛共情与讨论。舆论认为,法院的裁判展现出鲜明的司法导向价值,判决基于清晰的事实链,明确司机未确保停车安全、未尽提醒义务的全部责任,既以高额赔偿结果彰显对受害者权益的充分保障,又通过对未购买商业险后果的司法认定,直观传递“交通合规与保险配置缺一不可”的法治信号,具有极强的现实警示意义。

      在舆情传播中,媒体对责任认定、保险赔付等关键环节的解读,有助于公众理解交通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划分及保险的重要性。专家与网民纷纷肯定判决的公允性,正向舆论占据主导。可以看出,该案成为“以案普法”的优质范本,这启示办案机关在精准裁判的基础上,借助媒体、专家等力量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以个案为鉴加强安全警示宣传,让每一起引起舆论关注的民生案件都成为提升公众法治素养的生动课堂。

舆情分析师 刘爱静

编辑: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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