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9月29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近年来,法院通过在审判环节准确适用新法新规,护航新兴经济业态,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同时聚焦企业内部治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以司法之力激发民营经济市场活力,推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石景山区法院适用我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否定“背靠背”条款效力,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明确了保护中小企业权益的司法规则导向,同时确立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典型意义。
在某电子地图软件公司诉李某商业诋毁纠纷一案中,石景山区法院认定该案被告通过自媒体账号发布诋毁言论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引导自媒体规范网络言行,提示平台经营者肩负审查监管责任。法官提示,若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现网络平台涌现大量负面评价,导致自身产品销量下降、商誉贬损,应及时查找负面信息的源头,查明影响商誉的具体原因,合理采用时间戳技术或公证的方式固定证据,保存有关诋毁行为的文字记录、音频、视频等资料,明确诋毁的内容、传播范围等信息,可先与对方沟通,若沟通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依法惩治民企内部人员腐败犯罪方面,石景山区法院通过判决依法惩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行为,对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起到规范引领作用。同时,法官提示,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的治理,既需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也需要企业构建严密的制度体系,要针对岗位设置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有效的反腐防腐体系,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岗位的监督力度;提高廉洁防控的能力,利用制度切断权力寻租路径;定期进行专项审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防控平台,做好预警措施;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定期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强化企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在思想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
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高雪林表示,该院将持续聚焦长期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对广大民营企业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予以回应,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
编辑:明东